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7号)(附件1)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原则和程序的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人数控制在学院2015、2016级在籍在读全日制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以内,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课程成绩无不合格,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2016-2017学年度(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内)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的排名应在前50%,同时应有反映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文艺、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获得奖励。
(三)未受行政或党团纪律处分。
(四)原则上应在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填写《优秀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指导教师签署综合评价意见;
(三)学院初评并公示初评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或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其他
请各学院将初评纸质材料及评优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于10月25日前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鞠敏,联系电话:83536320;邮箱:yjyk@jsnu.edu.cn。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
2.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4. 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5日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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