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及《2024年度江苏师范大学转专业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要求,成立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主要成员如下:
组长:杨亦鸣
成员:付强、余光武、朱祖德、赵阳、胡伟、王宇婷
工作职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及拟接收转入计划;组织拟转入学生咨询与报名;负责转入学生资格初审、组织转专业考核及成绩计算;负责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申请资格
具有江苏师范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在读学生,且必须满足《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
(二)转入计划(共20 人)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师范)共10人
语言学专业共10人
(三)遴选办法
1.转专业资格初审
工作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2.转专业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考试科目及主要考试内容如下:
考试科目:《语言学基础理论》
考试内容:《语言学基础理论》综合考查学生语言学理论等专业知识。要求考生系统掌握《语言学纲要》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尤其注重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参考书:《语言学纲要(修订版)》叶蜚声,徐通锵主编;王洪君,李娟修订,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
笔试合格者经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后进入面试环节,最终以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3.录取办法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依据转专业总成绩及转入计划数择优录取,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三、其他
1.转专业学生在当前学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但如有不及格课程(含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补考及缓考通过无效)取消转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适用于2023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未尽事宜由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4年1月3日
附:2024年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拟接收计划和考核大纲公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