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08

为促进我校学生社团不断发展,强化精品意识,充分调动各学生社团在参与校园文化氛围营造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工作中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2—2013学年度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院社联

  2.十佳学生社团

  3.优秀学生社团

  4.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5.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院社联条件

  按照《江苏师范大学二级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见附件)评选。

  2.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条件

  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评估考核细则(试行)》(团徐师大委联〔2009〕8号)评选。

  3.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认真履行义务,主动承担责任,自觉遵守社团章程;

  (3)工作积极,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为社团进步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4.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社团活动积极分子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团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高,组织能力强,能积极组织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并具有开拓性、趣味性、实效性的社团活动;

  (3)关心同事,体贴社员,享有较高的威信,工作成绩突出;

  (4)密切关注社团发展,注重学习社团理论,勇于尝试社团创新。

  三、有关要求

  1.学生社团年度评优工作是我校社团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申报,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激励作用。

  2.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优秀院社联的评选由各学生社团、院社联在自评的基础上自行申报,经挂靠单位初评后,填写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并附上不超过2000字的年度工作报告。

  3.2012—2013学年在校社团联合会注册的每个学生社团限报“优秀学生社团干部”2名、“社团活动积极分子”2名;2011—2012年度学生社团评优中获得“十佳学生社团称号”的社团可以追加2个先进个人名额,获得优秀学生社团称号的社团可以追加1名先进个人名额;已成立社团联合会的学院可在社团联合会单独评选产生3名优秀社团干部;未成立社团联合会的学院从院学生会社团部学生干部中评选1名优秀社团干部。申报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的个人填写相关申报表格并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

  4.所有参与评优的学生,必须是未受任何校规校纪处分的学生。

  5.请各学生社团认真填写各类表格、申报材料,相关材料主要突出特点、亮点,集中表现本社团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成绩,起到说明效果即可,材料制作要体现勤俭节约要求。

  评优申报材料请于年6月15日前送至校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南门教育超市四楼)。

  联系人:张朝,联系电话:15252088607。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二级社团联合会管理办法

     2.江苏师范大学优秀院社联申报表

     3.江苏师范大学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4.江苏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5.江苏师范大学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6.江苏师范大学优秀社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

江苏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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