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 诚信做人

时间:2012-12-17

编者按: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直接表现。作为党和国家培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应该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修养。遵守考试纪律是每一位学生最基本的素质要求,是诚信做人的具体体现。良好的考风是校风、学风、班风的体现。但在每次考试中,我校总有少数学生心存侥幸,舞弊违纪,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罚,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良好学风、考风氛围,学生处特此展板,以警示教育。

 

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

 

1.  受通报批评及各类处分,均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奖评优工作;

2. 受违规登记、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罚者,分别停发125710个月的奖学金;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停发留校察看期间奖学金;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其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3. 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材料,将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违纪学生本人档案。

4. 学生在校期间受到的纪律处分,将会影响其本人毕业前的公务员、选调生、研究生、大学生村官、征兵等的报考。

 

 

《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规定

第三十九条  违反考试规定者,根据违纪的事实分别给予以下处分,同时考试成绩无效: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拒绝出示有关考试证件的;

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且不听监考老师调动者;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1)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的;

2)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3)将试卷、答案(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4)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试卷上标记信息的;

5)发现本人考试桌面有与考试相关的文字或公式、桌洞内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而未向监考老师报告的;

6)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参加考试的;

7)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的,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2)在考试过程中为获取考试答案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的;

4)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的;

5)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用不正当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的;考试后用不正当手段更改、调换试卷的;更改成绩或取得虚假成绩的;

2)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3)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4)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5)替考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由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7)作弊后对有关老师无理取闹的;

8)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电子设备的;

9)组织作弊的。

(五)如有其它作弊行为者,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条款给予相应的处分。

 

 

考试作弊的沉重代价  ——违纪学生警示录

 

刘某,2008级学生,在2012520日进行的《大学英语(三)》重修考试中,找校外人员替其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毕业证和学位证均没有拿到,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顾某,2008级学生,在2012520日进行的《计算机程序设计(C语言)》重修考试中,顾违规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并查看相关考试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毕业证和学位证均没有拿到,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张某,2011级学生,在201214日进行的《高等数学》考试中,找校外人员冒名替考,后经同学举报,该生如实交代了作弊事实。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且没有学位,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王某,2009级学生,在2011618日上午进行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中,使用手机接收短信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且没有学位,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陈某,2010级学生,20111228日要进行《计算机应用基础》重修考试,陈某找赵某替其考试,赵不从。陈仍百般哀求并承诺不会有事,赵无奈之下答应了,并参加了考试。后被监考老师核查证件时发现。事后,两位同学如实交代了作弊事实。陈某、赵某均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且没有学位,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朱某,2007级学生,2011512日,学校组织《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考试,朱在外地求职且担心自己不能通过,请求杨某替其考试。在朱的再三哀求下,杨碍于情面进入考场,在监考老师核查证件时,被当场发现。朱某、杨某均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且没有学位,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杨某已经考上的研究生也付诸东流了。

 

林某,2009级学生,在2011517日进行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考试中,林某委托江某拿着自己事先伪造好的准考证替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林、江二人均受到开除学籍处分,不能正常毕业且没有学位,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管某,2010级学生,在20111231日进行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并抄袭,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张某,2011级学生,在201216日进行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中,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记过处分,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沙某,2009级学生,在201073日进行的《大学语文》考试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被监考老师当场发现。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材料进学生个人档案。

 

 

结语:

一个个惨痛的案例,无不让学生悔之莫及。诚信是一种品行,是一种责任;是一种道义,是一种准则;更是一种资源。考试就是对我们诚信的一种考验。老师们期待的不是所谓的虚假繁荣,需要的是真实的成绩和反馈。希望同学们勤奋学习,认真复习,考出真实的好成绩!这也是我们诚信做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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