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确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根据苏教学〔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名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本次我校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指标为28名,“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为11个。以上指标不含科文单位,科文单位作为独立单位单独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学院和学校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校自管会、校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后,与省“先进班集体”的候选班级一同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名单。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三好学生应在校“三好学生”中产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省先进班集体应在校先进班集体中产生,且班级学生均没有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各单位推荐的省“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应提供班级建设特色工作的总结材料,包括班风、班级围绕学风建设开展活动情况、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学生科研立项、实践创新项目、科研论文、文艺作品发表及班级各级各类获奖情况等。要求内容详实准确,如有虚报,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评选推荐名额 请各班推荐2名省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将推荐名单于4月1日前报辅导员处(106室),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报送名单时需同时送交推荐表、事迹材料(个人不少于1500字)各一份,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至yangz@jsnu.edu.cn。 附件:1. 3. 4. 201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