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5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64号)精神及各单位岗位需求, 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语科院共设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岗位12个,其中助研岗位7个、助管岗位3个、学生辅导员(本科和研究生)岗位2各研究生可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现就岗位聘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说明

1. 助研:指研究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如承担科学实验、工程设计、文献检索、程序编制、设备维修与调试、社会调查等。

2. 助教:指研究生协助课程主讲教师从事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习题课、协助指导实验和生产实习等。

3. 助管:指研究生参与部门、学院和直属业务单位的行政管理、实验室管理、学生咨询服务等。

4. 辅导员:指研究生兼任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等。

二、聘任条件与待遇

1. 助研的聘任条件由聘任导师自行决定。

2. 助教的聘任条件是能胜任开设课程的辅导、作业批改及习题课或相关实验教学。

3. 助管的聘任条件是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信息处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学院助管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面向本学院研究生招聘,机关部门、直属业务单位等单位的助管岗位面向全校研究生招聘。

4. 辅导员的聘任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及一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综合素质高;

2)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校、学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等),熟悉并热爱学生工作;

3)具备从事高校学生工作的基本素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保证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投入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5)取得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优先聘用。

5. 受聘“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应解除聘用:

1)休学或退学;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3)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投入不足,或工作有重大失误并带来不良影响;

4)本人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关系;

5)不适宜所聘岗位的其他情况。

6.“三助一辅”岗位的聘期原则上为一学期。

7. 助研岗位津贴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工作的情况由聘用教师确定,原则上,理工科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人文社科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200元;助教岗位津贴按课程学分计算,津贴标准为每学分800-1000元(课程学分由教务处认定,实际发放津贴标准根据研究生实际助教情况,由研究生院与教务处商定);助管和辅导员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岗每月600元。

三、聘任原则

1. 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按劳付酬,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2. 对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的合计工作时间,应以不影响专业学习和研究为前提。研究生兼职两个及以上岗位。

四、聘任时间安排

1. 224日前,研究生根据学院公布的“三助一辅”岗位设置信息,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附件2)。

2. 225-28日,研究生向学院递交《“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申请相应岗位。

附件:1.岗位需求汇总表

      2.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3.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汇总表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2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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