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17年修订)》(苏师大研〔2017〕13号)和《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苏师大研〔2017〕1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优惠政策
学院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见附件1,以下简称《简章》)中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学院奖励政策如下:
(一)学院招收的“985高校”、“211高校”的推免生,在享受学校优秀新生奖学金基础上,学院将根据推免生本科学业成绩授予推免生奖学金1-3万元;学院招收的非“985高校”、“211高校”推免生可获学院推免生奖学金1万元。
(二)凡推荐免试研究生确定入学后,学院将在课题申报、海外研修及科研成果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优厚奖助。
二、接收(招生)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接收(招生)对象
获得所在高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可查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专业应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说明)。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方向及人数
接收专业 | 计划接收推免生人数 |
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戏剧与影视学、教育学等 | 50 |
四、申请程序
推免申报均实行网上操作,具体请见《简章》(附件1)中的申请程序。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法
1.复试方式为面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成绩为150分。
2.组织复试,学院根据接收指标按复试总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名单。复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接收。
3.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 日程 | 备注 |
9月27日上午9:00-11:00 | 推免生报到 | 语科院307室 |
9月27日 下午3:00 | 推免生复试 | 语科院307室 |
(二)录取
1.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按复试总成绩提出拟接收名单。
2.拟接收名单经本院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报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
3.校推免生接收(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
4.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入学时我校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者取消学籍。
2.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存在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