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07

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根据苏教学〔201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含研究生)。本次我校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指标为28名,“先进班集体”推荐指标为11个。以上指标不含科文学院,科文学院作为独立单位单独评选。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学院和学校主要干部(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校自管会、校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成立省三好、优干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推荐产生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网上申报。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上报名单。

省“先进班集体”由学校从2014年度校“十佳班级”、“先进班级”中遴选产生(学院不再单独组织申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省“三好学生”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的校“三好学生”中产生;省“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获得校“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五、评选推荐名额

学院共推荐上报一名省三好和一名省优干。

  请各班级将推荐人员的推荐表(见附件)于4月13日前交到院团委办公室,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稿形式打包发至jssdyykxxy@163.com。

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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